假收据成为假证据 恶意诉讼遭法院训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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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1:29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12月17日电(杨金志、潘巳申)上海的王先生向黄先生归还欠款后,拿到了黄先生开具的收据。谁料,黄先生以收据是假的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还钱。法院仔细审查后发现黄先生精心伪造收据,属于“恶意诉讼”,判他败诉并对其行为进行了训诫。 王、黄二人于2001年下半年合伙经营一家浴室,黄为此交给王8万元抵押金。一星期后合作散伙,黄先生为收回抵押金起诉王先生,在法官主持下他们达成调解协议:黄 先生退出经营,王先生先还他4万元,在当年年底之前再将剩余的4万元连同利息等共计4.6万元一起还清。2003年6月19日,黄先生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区法院,要求王先生偿还早就应该还清的4.6万元,并以一张王亲书的还款承诺书来证明债权。王对此不以为然,拿出当初黄亲手交给他的收据,当庭向法官陈述:2002年4月3日,他约了黄先生到银行去,将自己账户里的4.6万元直接划进黄的账户,黄当场写下这张收据给他。黄先生对此一概否认。 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要求,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这份收据作了笔迹鉴定,结果确如黄先生所说,收据并非出于黄的手笔。法院要求银行提供相关业务资料,也不见4.6万元划进划出的记录,一审法院据此判决王先生偿还黄先生4.6万元。 王先生重新梳理了思路后,向警方举报黄有诈骗犯罪嫌疑。警方通过刑事侦查手段,意外地查到一个早已被王先生遗忘了的重要线索。2002年4月3日下午,王的账户内取出4万元,1分钟后,黄的账户内存进了4万元。原来那天下午,王先从自己存款中划出4万元直接存进黄的账户里,另有6000元应黄要求以现金交付。王在办理存取款手续时,黄在一旁拿出纸笔写下一张收到还款4.6万元的字据。写完后他却说等交割一应完毕后再给收据,随后把收据放进提包里。钱款交割完毕,黄从提包另一侧取出一张早已请人代笔写好的收据交给了王先生,来了一个“狸猫换太子”。 经上海市二中院再审,法院根据新的证据确认了还款谜案的真实面目,最终还了王先生一个清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