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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保障金首次付欠账 2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2:35 生活报

  首席帮办 王海臣

  本报16日讯今天下午,外来打工者张连革等20人格外高兴,因为通过劳动部门的努力,他们终于讨回了31475元被拖欠的工资。这笔工资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支出的,这也是哈市第一次启用保障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今年5月,张连革等20人到黑龙江省飞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三达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做力工和瓦工。当时与公司签了合同,力工每天35元,瓦工每天90元。眼看着工程接近结束,公司只支付2万多元,还剩3万多元没有支付。

  12月13日,张连革等20人到哈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该公司,经确认,“飞宇”确实拖欠张等20人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还发现,“三达德电子”公司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8100元,而且已按合同约定拨付了工程款,但因某种原因没有发到农民工手中。被投诉单位“飞宇”公司建议从保障金中支付张连革等20人的3万余元工资。

  据哈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60日内,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实认定,就可以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农民工补发拖欠的工资。

  今年1月起,哈市实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收缴建设施工程项目422个,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7亿元。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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