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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敬酒还骂人醉汉引来杀身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3:0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段峰)俗话说:敬酒不吃吃罚酒。可潘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因为没有吃黄某的敬酒并骂了他几句,最后竟被黄某活活砍死。日前,砍人的黄某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事发地点———番禺区大石镇某俱乐部因未尽安全义务也被判承担两万多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今年1月6日凌晨1时许,潘某在番禺大石某俱乐部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在大厅跳舞

时,兴奋喊了几声。俱乐部保安上前劝阻,潘某不悦,与对方吵了起来。后来,俱乐部一名负责人带着黄某等人,主动来到潘某的包间进行解释。黄某进门后主动赔着笑脸,拿起酒杯给潘某敬酒,但潘某却不领情,气冲冲地拿起酒杯往地上一砸,骂道:“老子跟你喝什么酒,要不我让你再死一次。”

  据悉,黄某曾不明不白地被人砍过一次,听潘某这样说便怀疑之前被砍是潘某指使所为。此番在众人面前被人羞辱,黄某越想越生气。他强忍怒火,回到住处拿了一把砍刀,趁潘某上厕所之际,持刀将潘某砍死。

  今年8月1日,广州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5年。之后,死者潘某的妻子又向番禺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要求俱乐部承担赔偿责任。

  俱乐部辩称:黄某并非俱乐部的员工,他与俱乐部老板是朋友关系。最后,番禺区法院认定黄某对潘某造成的损失负有80%的责任。鉴于俱乐部未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事故的发展的义务,对造成潘某的死亡也有一定过错。因此,法院判决俱乐部应在黄某负担的80%民事责任范围内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12月13日,番禺区法院判决:潘某的损失共13万元,黄某应当赔偿10多万元,俱乐部应当承担2.11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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