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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出狂言“偷不如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5:07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2月16日讯(驻株洲记者谭斯亮通讯员秦飞雁李红勇)同伙邀约去偷摩托车时,株洲县三门镇村民聂应川竟口出狂言“偷不如抢”。今日上午,该盗抢摩托车团伙被株洲县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主犯聂应川以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00元;从犯聂可、唐影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均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26岁的聂应川曾在广东打工,今年2月回到三门镇后,整日与附近乡镇的易敏

(另案处理)、聂可、唐影湘等无业人员混在一起。4月26日晚,易敏约聂应川一起去偷摩托车弄钱,聂却称“抢劫来钱快些”。当晚,二人窜至湘潭县中路铺镇,持刀抢劫摩托车1辆。

  随后,聂应川与易敏又纠集聂可、唐影湘入伙,以相同手法多次作案。仅7月份就实施抢劫6次,共抢得摩托车4台,价值10757元。此外,聂应川还与易敏窜至湘潭县宏湘玻璃灯饰厂仓库内,盗走一台价值1436元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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