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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一违章建筑坍塌责任人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6:32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2月17日电(记者杨兴国)湖北省秭归县一座违章建筑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名民工死亡。秭归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处包工头梅安和房主郑光权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8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23日,秭归县梅家河乡餐馆老板郑光权一座主体已经完工的民宅突然坍塌,将正在楼内施工的3名民工埋压致死。有关部门提供的事故调查报告

说,郑光权的邻居鲁勇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屋后修建了两层房屋,其中一层是猪圈,二层是饲料仓库。

  郑光权与鲁勇协商补偿后,想在猪圈上加盖两层,扩大自己餐厅的营业面积。该建筑未经政府部门许可,系违法建设活动;连施工设计图纸都没有,所有平面及结构均由建房户郑光权自行组织设计,造成了房屋建筑平面布局不合理;包工头梅安无资质,施工人员盲目蛮干,造成结构体系不合理、挑梁承载力严重不足、悬挑构件破坏失稳、房屋最终倒塌的严重后果。

  秭归县法院认为,梅安和郑光权的犯罪行为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案发后,郑光权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梅安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作出以上述判决。

  另据了解,郑光权的加层房屋工程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离施工现场只有百米之隔的梅家河乡城环所不到现场制止,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所长韩沣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终结,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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