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药品“两网”惠农家(反哺三农办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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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5: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仝志强 淄博市要求在1000人以上的村和乡镇驻地,开办零售药店;对于全市70%左右没有条件办药店的中小村,支持开办服务性、非营利性药品供应点。 村里有了药品供应点 山东淄博市临淄区石佛堂村的韩玉兰老人患有牙疼病,以前经常半夜三更地疼起来,而现在只要打个电话,几分钟后,村服务性药品供应点的于经理就会及时把“牙疼安胶囊”送到家。韩大娘告诉记者:“过去在药贩子那里买点药,经常不管事,如今,村里有了服务性药品供应点,方便多了!” 在临淄区,有很多像韩玉兰一样的普通农民成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受益者。目前,该区服务性药品供应点、药店已发展到341家,覆盖面达90%以上。淄博市建立农村药品“两网”长效机制,使该市农村药品建设的“两网”实现了“网结、线连、人聚”。截至目前,淄博新建服务性药品供应点1688家,新建立的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了86%,从业人员3000余人。 从源头上保障药品质量 长期以来农村药品销售供应市场不规范,无法让低收入的农民买到质量放心、价格合理的药品。淄博市从2004年上半年就出台了优惠政策,把药品服务重点放在农村。随后,淄博市政府规定,“要建立一个规章制度完善、反应快捷的监管网络;一个渠道清晰、保障有利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有效保障。”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淄博市又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列入了2005年市政府为人民群众所办十二件实事之一。在这个议案提出时,有人觉得是否“小题大做”了?淄博市委书记张建国对此的回答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非抓不可。”淄博市决定2005年市财政列支80万元,区县财政各列支10万元,用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淄博市要求在1000人以上的村和乡镇驻地,开办零售药店;对于全市70%左右没有条件办药店的中小村,支持开办服务性、非营利性药品供应点。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让利于民,淄博市放开农村药品零售市场,扩大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空间,建立起了22家药品批发企业,大力发展农村药店,鼓励医药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为了确保药品质量,由批发企业在少数人口多的乡镇设立“药品配送站”,向农村药店、服务性药品供应点、农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农村药店、服务性药品供应点、农村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证照齐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合同配送单位,从源头上保障药品质量。 淄博市市长刘慧晏认为,“这种方式实现了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8日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