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句容:“1+6”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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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8:26 检察日报 |
“粮食系统的这3起案件是发生在企业改制中的贪污受贿犯罪,当时企业已改制,大家对犯罪主体资格认定、犯罪手段有争议;人员已分流,找人难;作案时间长、查账工作量大,取证难……尽管面临种种困难,但我们还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将这3起案件顺利侦查终结。这多亏了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办案机制……”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邹晓娟谈起该院今年初开始实施的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办案机制时,给记者举了这个事例。 邹晓娟告诉记者,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办案力量有限,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容易出现办案周期长、年终结案率低以及嫌疑人翻供、证人翻证等问题,加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存在法律法规认识上的问题等,需要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办案效果。为解决这些矛盾,今年初句容市检察院推出了规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办案机制。 据介绍,“1+6”是指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在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的指挥下,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为龙头,侦查监督、公诉、法警、预防、后勤等部门为辅助,纪检为监督的既分工合作、协调统一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办案机制。案件初查伊始,6个部门即派员介入案件,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办案集体,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初查、审讯、调查、取证等工作;法警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搜查、执行强制措施、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等安全工作;预防部门负责办案过程中与个案预防相关的书面材料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后勤部门负责谈话场所的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提供办案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查逮捕工作,引导取证;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并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提出取证意见和证据要求;纪检组负责办案全程检风检纪的监督工作。 这项机制运行10多个月以来,该院所办10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平均侦查时间由以前的两个月缩短为18天,退查率、干警违规办案投诉率均为零。 “一言以蔽之,就是办案效能大大提高了。”邹晓娟总结说。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