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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913天后死刑犯重获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1:50 生活报

  据《燕赵晚报》报道12月7日,河北省沧县67岁的农民李春兴在被羁押913天后无罪释放。此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他死刑。

  2003年6月6日,沧州市沧县发生一起命案。刘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树行被杀害。6月8日,与李树行同村的村民李春兴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杀人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03年10月17日,沧州市中院判李春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李春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11月17日,河北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沧州市中院对李春兴的判决,李春兴无罪。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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