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杀式”捐肾换尊严,谁该震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0:16 红网

  今日下午,四川成都的马建华,将乘飞机来到福州,和他同行的还有7人,包括成都当地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马建华在此行前,一直是个“混混”,“混”得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愿意叫他一声“爸爸”,而此次,他带着严重的肺病,接受一次“自杀式”的捐赠器官公益行动,他的说法是“我想用生命换回尊严”。(据12月18日《海峡都市报》)

  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也。古人又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想,把这两句千

古箴言用在马建华这位回头浪子身上,可谓贴切之至。

  ——“我想用生命换回尊严。我的无知和愚昧,曾经伤害了许多和我素不相识的人;现在,我想通过捐肾的行为,同样帮助素不相识的人,希望得到他们的原谅和理解,也让14岁的儿子为他的爸爸自豪一次,不要让我白白等死!”昨日,离开成都前,马建华这样诉说着他念念不忘的心愿。“我不能生前死后都留一个骂名!总得给儿子一个值得回忆的爸爸!”

  我想,读完上述垂死之人肺腑之言,每个人的心都应该震撼——至少我的心灵感到莫名的震撼,还有一丝欣慰。是啊,一个作恶多端、怙恶不悛之徒,临死还想用生命换回尊严,向社会道歉,想唤回远去的儿子,这足以说明道德的基础——民众的良知还在,这更显得弥足珍贵。

  因此,当看到这篇新闻的时候,我就想,马建华的惊人之举——像那位金盆洗手的江南贼王一样,固然对那些同行的“混混”,是一个正面的榜样,但如果把个中意味仅仅挖掘到这个层次,那么,这是远远不够的——一个昔日混混,尚且知道尊严的存在,那么,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专家和学者,拥有大笔财富的富豪,济世救人的医生,执掌制定政策和实施、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官员……是不是更应该领会到生命尊严的真谛从而身体力行?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近年来,一部分社会精英的“表现”实在叫人失望——雇凶杀上司者有之,杀妻者亦不乏,如河南某副省长;医院成了屠宰场,白衣天使成了阎王店上的小鬼有之,如近来暴光的两起天价医药费案;草菅人命,暴殄天物者有之,如各地暴发起来的私人矿主和与之勾结的地方官员:玩忽职守,渎职腐败者有之,如马德卖官案,如吉林石化爆炸案……数不胜数!

  是什么驱使这些社会精英放弃自己的责任、追求和操守,背离正道,走上邪路?一般认为,自然是利益使然;这点我不否认。但我想,轻易间放逐了生命的尊严和活着的价值,才是他们走上邪路的深层原因。

  追求生命的尊严,看似一句空洞的口号,实则,对个人,对民族,意义巨大。孟子曰: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这就是在讲述生命的尊严。这也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屹立世界5000年之久的恒久动力和基因——个人追求尊严,则能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继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追求尊严之个人组成民族,如此民族方能国富民强,抵御外侮,立世界而不倒。

  因此,一个昔日混混,生命的最后时刻,毅然接受一次“自杀式”的捐赠器官公益行动,要用行动对自己过去的恶行赎罪,用生命换回尊严,真希望这个壮举,能够震撼某些人的心灵,挽救更多的滑向罪恶深渊的人——尤其是那些社会精英——因为惟其职责地位权限重要,一旦堕落,于家于国,则其为害愈烈。

  (稿源:红网)

  (作者:王伟)

  (编辑:潇湘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