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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务室内殴打民警 蔡某酗酒后妨害公务被拘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8: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通讯员/谢婷)涉嫌醉酒闹事的蔡某被民警带回警务室询问,哪知道蔡某酒性大发竟用拳脚殴打民警,致使民警受伤。近日,蔡某被福田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40岁的蔡某是广东汕头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5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水都酒店”醉酒闹事,遂派民警刘某出警将涉嫌醉酒闹事

的被告人蔡某等人带回水围社区警务室询问,哪知道蔡某竟用拳脚殴打民警刘某,致使刘某受伤,妨害刘某执行公务。经法医鉴定,刘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在法庭上,蔡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的方法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惩罚。但鉴于蔡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判决作出后,蔡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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