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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百次强奸年幼女生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0:20 生活报

  广西南宁一年轻教师,两年来在学校教学场所和宿舍,上百次强奸十多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义务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张树国、陆小玲律师为这些受害者提出处女膜20万元的赔偿,在律师界引起轰动。“广西律师给处女膜定价20万元”一度成为今年律师界的热议话题。12月,终于等来了结果,虽然作孽者被判处死刑,但受害者索赔要求被全部驳回。

  民事索赔请求全部驳回

  12月16日,那位一边在日记里忏悔,骂自己禽兽不如,一边却继续把魔掌伸向那些懵懂无知的幼女的年轻教师,因强奸9名、猥亵5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数罪并罚,一审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消息传开,人们拍手称快。

  然而,受害者的家长们、义务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们,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滋味。因为他们提起的检查、治疗费,处女膜损害费,受害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的误工费等附带民事赔偿主张悉数被驳回。

  作恶者被绳之以法,家长们觉得很宽慰,但他们将面临的是孩子被感染的疾病需要治疗,孩子被伤害需要转学等等现实的问题,梁宏贤的死,能帮助他们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吗?

  没有答案,也不需答案。作为代理律师,张树国表示自己的心情很复杂。

  听到自己被宣判死刑,梁宏贤几乎站不稳了,被法警架出了法庭。旁听席上家长们的愤怒,对他的声讨,也许他根本就没在意。

  曾有多名小女生身心受伤

  2005年2月14日,刚刚过完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垌小学二年级学生小春在和姐姐聊天时,透露出曾经被班主任“耍流氓”。

  小春的父母仔细询问后得知,班主任梁宏贤经常带她到电脑室并脱掉她的裤子,班上的女生差不多都被他叫去脱裤子。

  小春的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联系其他女学生的家长于2月16日到南宁市三塘镇派出所报案。2月17日梁宏贤在学校被逮捕。

  2月18日,派出所带受害女生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证明被强奸。教师梁宏贤的禽兽举动浮出水面。

  梁的禽兽行为持续了两年,这两年里学生的沉默,家长的粗心,学校管理的疏忽,给了梁宏贤“机会”。

  “我有罪。”庭审法庭上,他曾经对家长们深深地鞠躬,表示自己的歉意。

  判决书上载明,法院经审理查明,两年来,梁宏贤以修改作业和检查身体为由,对自己的学生实施了兽行的情况属实,为了严肃国法,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伤害还在继续

  “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在意料之中。”记者拨通了张树国律师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张律师声音很低沉。

  “我感觉自己很窝囊。”张律师说,他感觉没有脸面再见家长。

  梁宏贤的兽行败露后,受害者一一到南宁市妇幼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家长们震惊,这些孩子们均不同程度地受到感染。

  其中,数方颖 化名最严重,需要住院治疗。但是,面对检查结果,方颖家人能做什么呢?孩子出事后,为了帮孩子讨回公道,来回奔忙中,原本的收入已经中断了,一贫如洗的家庭到哪里凑这笔住院费?

  陆小玲律师也被震撼了,爱莫能助的感觉让她一度很沮丧。在与张树国律师再三商量之后,他们找到南宁解放军某部医院,给方颖进行了再检查和治疗。

  “法院以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供索赔的各项费用的证据为由,驳回全部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张律师说,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办法突破立法界限。张树国明显地露出无奈。

  据《法制早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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