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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没有根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通讯员刘洪群、钟伯光)12月10日,广东某媒体报道“广东省公证处明年铁定取消”。消息传出后,不少人纷纷到省公证处询问,甚至还有人要求撤销已办的公证。昨日,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表示,这一传闻没有根据。

  黄武表示,明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届时,全省公证机构将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调整和设置。目前,省司法

厅正围绕《公证法》的实施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省内任何公证处的变更都需要依照规定,报省司法厅同意。所以,有关“广东省公证处明年取消”的传闻是没有根据的。

  他还表示,在新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调整过程中,省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公证书是真实合法的,一出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产生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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