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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 我市执法管理并举改善市容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0:40 大华网

  本报记者李岱娜

  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违章搭建、乱吊乱挂、乱堆乱放、夜间烧烤制造噪音……一系列市民投诉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一直是我市城市市容管理的顽疾。从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在城市管理方面第一部由较大市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涉及面广、管理范围大,并强化对突出问题的规范和管理,从重处罚。近日,记者多次

随同城市管理部门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以及专项检查活动,发现执法过程还存在不少压力和阻力,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有待提高,相关部门需结合《条例》新内容,形成合力,提高执法与管理总体水平。

  据了解,目前,我市占道经营现象是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在龙北市场周边、金新路、汕樟路,由于市场布局不合理、市场内条件不好、市场容量太小、市场收费过高等原因,经营者不愿意进场经营;加之各个管理部门无法形成合力以及不少市民群众喜欢夜里到路边小摊档吃夜宵等不良习惯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占道经营行为。全市300多名执法人员,分三班倒,肩负北区和南区1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实施、园林绿化、人力三轮车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等多项执法任务,在管理上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尤为突出的是不少违法、违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理解,一些小摊小贩甚至出现暴力抗法、阻碍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工作大大打了折扣。

  新出台的《条例》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对执法队伍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则增加了处罚种类,在原来适用的法律中规定的警告和罚款两种处罚措施基础上,增加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代执行措施”两种新的处罚种类,同时细化了处罚范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炳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制订者充分考虑了执行的可行性。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新的规定有一些更方便于执法工作的开展,比如很多处罚条款都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给予处罚,这样违法者容易接受,执法也体现了人情味,便于当事人自行纠正。但也有一些给执法带来更大的难度,产生压力。比如行政强制措施,有利于改变市容环境,但执行要有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否则难以开展。此外,责任区制度、作业服务管理制度、设置公共信息栏制度等多项制度涉及到很多具体管理部门,需要各部门互相配合,尽快建立《条例》所要求的制度,走执法与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据悉,下一阶段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主要采取突击整治和日常巡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黄幼华、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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