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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介提供虚假信息将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1:15 法制日报

  本网乌鲁木齐12月18日电 潘从武 记者吴亚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公布《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并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疆的职业介绍机构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者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将有可能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采取书面、口头、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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