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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测温结果与热力公司所测不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1:2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记者井波)

  近几日气温持续下降,乌鲁木齐市居民反映供暖问题的电话也越来越多。家住乌市扬子江路某居民区的朱女士反映,她家的温度肯定没有达到供热部门承诺的18℃,晚上在家看电视都要穿厚厚的衣服,或者盖着被子看电视。

  接到电话后,记者到朱女士家实地感受了一番。记者呆了大约半个小时,穿着室外出行的外衣也没有感觉到很热。在客厅靠窗户的一面,记者发现朱女士已将家里包暖气的装饰材料打开散热,还注意到她家墙上有个温度计,上面显示只有15℃。

  居住在乌市蓝波湾小区的居民曾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11月13日,他家的暖气停供。当天供热公司的业务员来他家测量温度的结果为19℃。他对记者说,明明已经停暖,怎么会测量出室温19℃这个结果,他虽然怀疑业务员使用温度计的准确性,但他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工作人员赵江漫,他告诉记者,供热公司到居民家中测量温度使用的计量器具应该是被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居民可以要求他们出示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经过检定后的计量器具测量居民家中的温度是不会有太大误差的,如果居民对检测结果不满意,可以请第三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室温和计量器具。

  12月13日,记者到乌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采访。工作人员贾学钢告诉记者,现在居民们有个误解,房间不热首先想到的就是供热公司供暖不力,这种想法值得商量。因为造成居民房间不热的原因有很多,如住户家中窗户漏风、墙体保温性能差,就会影响室内温度。还有就是供热管线老化或者被堵塞,管线长时间没有清理也会造成居民家中不热。如果这些原因都排除后,可以联系居民区对应的供热公司来解决问题,也可以向乌市供热办投诉。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供热公司业务员到居民家中检测温度时,居民可以要求业务人员出示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因为他们使用的检测温度计量器具已经质量技术检定,这样能够保证检测温度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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