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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左右取消福利供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2:41 兰州晨报

  八部委发布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17日,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建设部等八部委发布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供热

改革将呈现六大亮点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针对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8日接受记者专访,详细介绍了文件的内容。

  记者发现,这份旨在通过改革城镇供热体制,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文件呈现六大亮点。

  热价将与燃料价格联动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

  采暖费补贴变“明补”这位负责人说,采暖费补贴将实行由“暗补”变“明补”。各地区在制定采暖费补贴政策时,应根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允许非公企业参与经营要加大国有供热企业的改革力度,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允许非公有资本等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改造和经营。

  困难群体采暖给予补助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资金的筹集,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上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新建住宅须安装热计量表要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改变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部门分散供热的模式,实行供热社会化、专业化。

  大力促进供热采暖节能工作。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新建住宅同时还要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热计量系统改造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建立城镇供热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城镇供热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供热。对可能出现供热燃料紧张的地区,要实行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制度;对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企业,要有应对措施,必要时依法实行临时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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