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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老人要设“子女探望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0:13 红网

  “12月10日上午,小女儿回来一次,第二天上午离开家,这是今年第28次回家探亲……”家住江苏盐城市射阳县兴桥镇的陈奶奶有一本特殊的账本,上面没有生日礼金、银行存单、人情往来等记载,而是详细记录了儿女们回家探亲的次数和时间。这是她最近在账本上记下的最新一笔 “收入”。老人还准备考虑设个“子女探望奖”,给回来次数最多的子女发“红包”,好让儿子女儿们经常回来看望自己。 (12月19日 新华网)

  一首“常回家看看”的歌曾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当人们在用心声歌唱的时候,是否想到自己对父母存在着多少的亏欠!

  孩子探望父母应是一种常情,更是一种常态。如果是远隔千山万水,没有办法常回家看看,但也应常打电话常问询;如果是相隔不远,能够做到常回家的就应尽力做到。可许多做儿女的,借着工作忙,借着事情多,一再地推迟或拖延去看父母。当父母有一天真得离开了人世,你再想去看也是不可能的了。尽孝就不要“等”,现在就是最好地时间。

  老人都是希望子女能经常来家看看的。绝大部分老人也多中心里想想的或在不经意间提出来的。当子女实在“无情”的时候,才会想出诸如“子女探望奖”的另类诉求。

  89岁的杨松老人独自一人呆在位于成都红牌楼的家中。当天气温骤降,可他的家里没有空调,也没有烤火炉。 老人无法,只得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状。他要求:养女每周回家看望他一次。(《成都商报》12月5日)

  在报章上曾见过一些老人孤独死去的新闻,这些老人有儿女却无人照料,在子女杳无音讯的凄惨中老去是一种悲哀。

  日前,哈尔滨市首部《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正式发布实施。除了老年人医疗保障、住房财产、福利优待、再婚等一系列权益保障规定外,《办法》首次提出“精神赡养”的养老概念,偏重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子女须定期探望独居老人,承担必要的家务劳动,子女居住外地的,应与老人经常保持电话联系;子女应尊重老年夫妻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得强行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

  我不知道,将子女定期探望老人写进法规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但有一种限制,至少能让子女明白,探望老人是儿女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

  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生活的多样化,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照”已成为维系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但愿,子女都能够自觉的做到,而不是依靠法律强制执行,那多冷冰冰。

  (稿源:红网)

  (作者:王军荣)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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