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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元旦换新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10 北京晨报

  两小时办好 有效期仨月

  晨报讯(记者 韦让 通讯员 关玺华)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本市公安机关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临时身份证,同时,本市停止制发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只发给已办理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手续,但还没有领到证件,又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这其中包括首次换领、丢失补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临时身份证制作时间为两个小

时,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每证收工本费10元。

  临时居民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有相同的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2006年1月1日起,本市停止制发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市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手续为:申领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手续后,凭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凭上述材料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作时间为三天。本市公安机关为了方便群众,将制作时间缩短为两个小时,居民立等可取。公安机关调用计算机系统内的二代证照片制作临时身份证,因此,居民不必再带照片。

  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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