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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明年禁行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23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昨日透露,明年元旦起,厦门市区部分路段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从2006年1月1日起,钟鼓山隧道、云顶隧道、仙岳山隧道和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石鼓山立交桥、演武大桥、钟宅湾大桥、仙岳路—金尚路立交桥、机场路—嘉禾路立交桥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文屏路、龙虎山路、湖滨南路、文

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禾祥东路、禾祥西路、台湾街和吕岭路东段(金尚路口—环岛路口),禁止骑电动自行车。

  据悉,交警部门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交警部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这一规定,违者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1月7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已明确表示将逐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有交警人士在会上透露,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原则”(主要是限时、限路段,未确认是否“限牌”),以后将公布限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路段和区域,将被限制的路段是:不具备非机动车行驶条件的路段电动自行车不行驶(如未设非机动车道的湖滨南路);依照厦门道路现状和今后交通的车流量变化情况,需加以限制的;影响到行人和其他非机动车安全的。

  此次通气会还透露了相关处罚规定,对于禁止使用的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扣留,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如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驾驶人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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