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准公立学校“选拔式”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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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4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2006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再出“狠招”:上海公立学校(包括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谈和面试)方式挑选录用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校长等有关负责人将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将采取‘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