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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卖淫万次7案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志华通讯员达峰)为赚取不义之财,竟利用洗浴场所组织小姐从事色情行业,在短短数月内就组织卖淫活动达一万多次,非法获利40余万元。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七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十五至四年的有期徒刑,并做出相应的罚款。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被告人朱道富、王建国与海安某酒店签订了承包协议,合

伙承包酒店的洗浴部并将洗浴部更名为休闲中心。为牟取非法暴利,朱道富提议经营色情按摩服务项目,并把原先的包房等处作为卖淫场所。随后,朱道富聘请了陆昌华为大堂经理,负责招募、管理小姐并介绍卖淫。之后,又招聘夏晓庆为其管理招募和介绍卖淫。另外,管国华、王海琴、陈林三人则负责望风和记账。2004年10月14日晚22时,海安公安机关在该中心查处三对卖淫嫖娼的男女,当场扣押了账本等。经对账目统计,该休闲中心成立八个月内发生卖淫活动上万次,获利40余万元。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0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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