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部委要求防止官股“明撤暗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新网12月19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排查核实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工作。要抓紧完成对登记申报情况的排查核实,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的后续处理工作。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

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区分情况,按照四委(部、局)的要求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要加强跟踪督办。四委(部、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和掌握的线索,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0日第九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