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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显示年轻人捡钱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07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实习记者李慧娟 记者刘洪霞)徐先生在银行丢了2000元现金,报警后他从监控器上看到,有个年轻人捡到了这笔钱,可时间过去快10天了,这位年轻人也没有把钱还回来。

  昨天,张店的徐先生对记者说:“希望这位年轻人把钱还给我。”徐先生告诉记者,12月8日那天下午3点40分,他带着5200元现金去西一路的农业银行给客户汇款,在给客户

汇出3200元后,他就把装有剩余2000元现金的一个白色信封放在柜台上等候拿电汇回单,就在这时候,徐先生的电话响了,是他开的商店有急事找他,这样接着电话,取了回单,他就急忙赶回去了,却把装有2000元现金和一张存款利息清单的那个信封忘在了柜台上。十几分钟后,他突然想起丢了钱就回去找,可钱早就没了踪影。

  一位营业员回忆说:“那天我们没注意到柜台上有个白色的信封,只记得他(徐先生)离开后十多分钟的时间,营业厅里就没有来人。”在警察的协助下,徐先生看到了那时银行的监控录像,录像上一个年轻男子在柜台前看到了那个信封,先从兜里掏出一副手套盖在信封上面,取完了钱,就慌忙连手套和信封一起带走了。

  徐先生对记者说:“哪怕他把钱还给我,我分一半给他,他拿着那些钱也安心一点吧。这些钱是我老婆在酒店打工好几年才攒下的,我很粗心,把钱弄丢了,可我真的希望这位捡钱的李先生能把钱还给我们。”据调查,这个捡钱的人名叫李某,当天用的是邹平的一个账户,身份证号显示为1979年出生。希望这位李先生看到我们的报道后,能够及时和失主徐先生联系。

  记者感言: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怎么也不是自己的。怀里揣着别人的血汗钱,恐怕这位捡钱的先生也不会好过。从小我们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捡钱要还的道理很多人都明白,可面对天上掉下的“馅饼”,有些人还是做不到。在这里,希望这位李先生能够尽快把捡来的钱还给失主。另外,读者朋友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3184500来发表对此事的看法和意见,或者帮徐先生出谋划策寻回丢失的那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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