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什么得利的总是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近段时间,万宁国有新中农场下属各连队纷纷发动职工与农场签订《海南省国有新中农场职工家庭(群众)农业用地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然而却有农场职工向本报投诉反映说:“这是一份不平等、不合理的合同。”

  12月13日,记者来到新中农场21队调查采访。不少闻讯而来的职工对记者说,他们赞成农场规范农业用地,但是对农场在具体实施承包土地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表示不满,特别

是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某些内容如:承包土地面积的测量、土地等级的认定及收费标准意见最大。

  农业用地混乱

  新中农场副场长文德良向记者介绍说,该农场人口有1.8万人,以经营橡胶为主,职工自营经济有2万亩,但用地混乱。有的职工占地多,有的职工却无地发展自营经济。今年5月农场根据农垦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下发了《〈新中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该《新中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将农业用地划分为水田地、林地、园地、鱼塘、荒山荒地及造林地等六类四等,并明确说明土地类型的划分评分法。后来农场又组织了国土科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到各连队测量土地面积和划分土地等级。由于受台风影响,与职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被迫推迟到今年11月。

  新中农场21队的队长陈月富、支部书记张斌告诉记者,今年5月农场下发《〈新中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后,队里就组织职工学习了。他们还按农场的要求,在测量土地和划分土地等级后,将各家各户的土地面积、等级张榜公布在队办公室门口。

  干部承包土地不公开

  然而退休职工贾银山等人却告诉记者,他们很多人直到11月队里开会叫签合同时,才看到农场的有关文件,更没看到队里张榜公布过各户承包土地的等级。开会时队干部拿出合同文本,宣读有关内容后,要求职工尽早签下合同。当时大家就意见纷纷。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秦其俊发现他承包的土地等级被划分为二等,与他相连的另一块土地却被划分为三等。为此他十分不满,当场与队干部争吵起来。

  一位女职工对记者说:“一些场干部、连队干部承包的土地比一般职工要多,却没有公布出来,这怎么能让职工满意呢?”一位15队的职工也说,15队的情况与21队类似,职工们事先都不知道有关情况,队干部就让他们在合同书上签名了。

  职工反映地租收费高

  21队的队长陈月富说,按农场规定,每户职工除去五分菜地不用缴地租外,其他承包地都要缴费。21队地处偏僻地区,职工收入很低,队里还自行规定每位职工可免缴1亩地租。尽管如此,职工们仍然对地租的收费标准意见很大,认为标准偏高。文德良副场长对记者说:“其实农场已经降低地租的标准,最高的一类水田地和园地是每亩每年110元,四类林地才40元。平均地租比海南农垦总局的标准要低30%。”

  21队的职工对此说法颇有意见。他们介绍说,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自己开荒出来零星的“五边”地(即河边、沟边、屋边、山边和林边),每块地的面积只有几分。农场职工的工资很低,退休工人月工资只有二三百元,割胶工人的工资最高也不过700元左右。职工们利用开垦出来的零星土地种一些柠檬、荔枝等经济作物,子孙们的上学费用及自己的医药费都是靠这些收入。

  有的职工对记者反映说,前几年一些农场干部在各连队以很低的价格承包土地种水果,今年地价涨,他们就将土地转包出去。他们说:“为什么得利的总是干部?” 几位女工对记者说:“我们辛辛苦苦地垦出几块零星地种槟榔、柠檬,晚上还得巡夜防贼。农场不应该收这么高的地租。”退休工人秦其俊20年前在自己屋后开出一块1亩地,现在种上一些槟榔和荔枝,1999年至今农场只收地租每年20元,现在这块地被划定为二类林地,每年要收50元的地租。“收费太高了,价格涨得这么猛,让人受不了。”

  职工签合同很不情愿

  一位蔡姓职工对记者说:“既然是合同,农场应该就承包价格与职工协商,不能单方面制定地租,然后强行要求职工签名,否则不给土地耕种。”这位职工质疑说:“合同上只有职工签名,却不见农场法人签名。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对于合同的第二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五款称: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物价指数,每五年可在10%的幅度内适当调整收费标准。他说:“如果要调整价格,要不要经过承包人的同意?”

  11月28日,在农场及队干部的极力劝说下,退休工人秦其俊和唐红元在《海南省国有新中农场职工家庭(群众)农业用地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他们却对记者说:“尽管我们签下了合同,但这是很不情愿的。”据了解,至12月13日,21队44户职工中,仍有21户职工不愿在合同书上签名。

  一位女职工认为,农场收了职工的承包地租费,应该提供相应的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收购信息。她说,今年由于信息不灵,该队职工种植的柠檬收购价只有每公斤4元,而邻近地区却是每公斤5元。

  新中农场党委书记陈雄英对记者说,场领导已收到职工们的反映,农场正在认真研究职工们的意见。对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农场也在考虑进行调整。

  律师说法

  宝岛律师事务所王光色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土地发包方要调整土地承包价格,应与现有的承包方进行协商。因为这些土地承包方在实施《新中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之前,已经经营土地若干年。只有在农场与承包方对土地等级的认定、承包费标准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才能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王律师还指出,签合同时,双方必须一起签名,不能只让承包方一方签名。否则,以后对合同条款修改时,承包方处于不利地位,发包方容易侵犯承包方的利益。王律师还认为,从合同内容看,特别是第二条第五款,以后如调整土地承包金等涉及合同修改行为,其主动权掌握在农场一方,不利于承包方的正常经营和使用。

  本报记者 林伟 潘正悦

  编后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海南农垦职工属于收入比较低的一个群体,其退休职工退休金只有二三百元,远远低于其它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在职职工工资也不高。

  农垦很多职工用于生活及孩子上学、看病的费用主要来自于自营经济收入。但农场可供发展自营经济的土地是很有限的,像本文所报道的新中农场,职工的自营经济地多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职工一点点开荒出来的“五边地”,每块地的面积只有几分。可以说,职工自营经济收入来之不易,挣的是辛苦钱。

  农场要规范混乱的农业用地,职工是欢迎的。职工和农场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农场兴,职工兴。农场败,职工败。

  但为什么新中农场推行的农业用地管理规定引起群众的极大不满?这与农场的做法不够透明有关。地租是农场单方面制定的,职工先前毫不知晓。几十上百块钱的利益,在别人看来可能无足轻重,对收入微薄的农场职工却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出台地租收费这样的规定,事先是要做大量的调查和解释说明工作的。新中农场不但事先没征询群众意见,而且还搞特殊化,干部承包土地不公开,这样职工能没意见吗?

  海南农垦有92个农场,有上百万的农垦职工,希望农场的管理者,能真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