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北工商实施大要案新制度 重大案件将挂牌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37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为加大查处经济违法大案要案的执法力度,市北工商分局近期对重大经济违法案件实行挂牌制度,对涉案案值较大或者违法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分局范围内确定领导包案督导、限时完成查办。此举有助于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预防职务犯罪。

   据有关人员介绍,分局挂牌办理的案件包括非法传销、直销和变相传销的;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致残或死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案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案值在五万元以上的等十四种经济违法案件。

  对挂牌案件,各办案部门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及时调查,及时向包案领导汇报案件调查进度,及时结案,应当在一个月内调查完毕,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经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对应当申报挂牌而未挂牌案件的办案部门,经法制部门和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追究有关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自重大案件挂牌制度建立以来,市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办大案、要案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挂牌办案之后的第一案是热河路工商所查办的,个体户朱某冒用有限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从事加工经营活动一案已经顺利结案。该案自被确定为挂牌案件后,办案部门在包案领导的指导下,快速收集证据、快速处理结案,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8天时间,这与实行重大经济案件挂牌制度是密不可分的。(李晓寒刘明海刘海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