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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 长春又添荣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4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丹) 长春市又添新荣誉了!昨日,长春市市长祝业精从省文明办有关负责人手中,接过了由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奖牌,为长春市进军“全国文明城”奠定了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是叫得响、最具吸引力的无形资产和品牌。今年,长春市已经组织开展了“万名大学生进社区”、“春城的哥形象大使”、“十大文明魅力社区”及“十大

文明行为”与“十大不文明行为”的问卷调查等系列活动,使市民的文明意识、文明习惯、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昨日,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及69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及143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还获得了表彰。

  但是,在国家测评组测评时,还是亲眼看到了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交通隔离栅栏、自行车带人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昨日,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指出,今后长春市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市民整体素质提高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以此达到“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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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又有六指标达“A”

  

  本报讯(记者 刘丹)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进军全国文明城,长春市又有6项指标达到A级标准,分别是:交通事故死亡率,由原来的12.51人/万台车减少到9.85人/万台车;家庭暴力投诉率(起/万户),由原来的2.14起/万户减少到1.4起/万户;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由原来的66.5%增加到72%;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由原来的2次/年增加到3次/年;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原来无,现已设立;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160册。(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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