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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节能 每年改造50万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李兴明)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建设部组织的2005年“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第四组检查人员来川检查我省推进建筑节能的情况。成都市在汇报中提出,目前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在报建时,均必须通过建筑节能审查,凡是被审查为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将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并不允许开工建设。从2006年到2010年,节能建筑的开发要占当年总建筑面积的80%以上。其中,非粘土制品围护结构和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的节能建筑占到30%。同时,成片进行旧房建筑节能改造,每

年对50万平方米的旧房实施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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