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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家庭”要靠我们共同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14 深圳特区报

  随着城市居民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环境,成了每个人都十分关心的事情。昨日召开的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责任意识教育。建设好社区这个“大家庭”,我们每一位居民是当然的主角。我们有权利享受社区的和谐,也理应为之尽一份责任。

  社区居民的责任意识,首先体现在对社区建设的积极参与上。社区是个“大家庭”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与每个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每个社区居民只有广泛、直接、积极地参与其中,才能逐步培育起对这个“大家庭”的归属感、认同感,使社区自身的各类资源得到最有效的整合和最充分的利用,和谐社区建设才能取得成功。不少居民就是在参与社区建设的工作中,在积极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的活动中,丰富了生活,得到了实惠,受到了教育,提高了素质。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的事大家办,大家的事大家管,每个社区居民都能热情参与,大家来共同解决社区面临的社会事务,这个“大家庭”才能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社区居民的责任意识,也体现于良好的公德意识和文明习惯。社区“大家庭”的和谐需要每个成员共同维护,不仅要自觉爱护社区公共设施和公共产品,还要按照社会生活秩序的要求履行社会公共职责,遵守公共道德。环境干净整洁,公共设施配套齐全,人际关系和谐,在不少居民看来,这些都是良好社区的必备条件。但楼房住上了,草地铺上了,公园有了,文化广场建起来了,社区是否就文明起来了?当我们牵着小狗惬意地在社区园林中漫步,带着孩子在游乐设施上嬉戏,享受社区生活时,我们不能忘了,这个“家”是大家共同拥有的,一草一木都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我们有义务去爱护它们;当我们追求自个儿潇洒自在时,也不要忘了,每个小家庭都是社区“大家庭”的一员,理应自觉遵守公共生活规范,并且形成互相关照、互相尊重的睦邻关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个“家庭”就会形成和谐与温馨的氛围。

  社区居民的责任意识,还体现在自觉配合政府的管理上。和谐社区建设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的社区,与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关心密不可分。深圳目前正朝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宏伟目标大步迈进,加强社区建设是政府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为社会提供一大批公共服务产品,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这些举措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全体市民的公共利益,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发展空间。作为深圳的主人,我们有责任自觉配合各级政府的管理,为社区建设和深圳的发展进步尽心出力。每位社区居民不仅要站在社区发展的立场上、更要站在深圳发展大局的立场上,理解和支持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措施,为社区发展和城市发展贡献智慧,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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