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沟西煤矿2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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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15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昨日下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我省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最终调查结果,并依法宣布将对沟西煤矿进行231万元的处罚。 由陕西煤监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参加,依法成立的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小组,在经过三个月的细致调查后,认定了该起事故的原因和性质:这是一起严重违反《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非法越界进入未经批准的井藏内组织生产、蓄意隐瞒、违章放炮而导致的特大瓦斯爆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次瓦斯爆炸事故是因工人擅自进入长期未通风和密闭的盲巷内进行打眼放炮,工作面无风作业,放炮时炮眼中未按规定填充炮泥,放炮员无证上岗违章放炮产生的火花引爆瓦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还包括: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把井下采掘作业工作面承包给包工队负责,以及黄陵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对沟西煤矿越界开采、非法组织生产监管不力、安全监管不严,安全检查存在着疏忽等。事故调查组同时还认定这是一起由业主和县煤炭管理局有关人员相互勾结蓄意隐瞒的特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