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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有望提高 新乡市成为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试点成功后将逐步在全省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我省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有望逐步提高!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新乡市刚刚被批准为我省第一个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试点,我省以后将逐步在全省推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提高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失业保险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由县、市(区)分别使用,分散管理,部分县、市(区)出现支付危机时,调剂困难。另外,失业保险待遇也较低。

  实行市级统筹则可以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互济功能,使之更有保障。以前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没有参保工资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核定,但县级比市级低。现在则是全市作为一个统筹地区,没有工资基数或缴费工资无法确定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失业人员待遇标准提高了。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乡市已具备市级统筹试点的实施条件,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要按照“五统一”的原则进行,即统一费率费基、统一基金收支、统一业务经办、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机构管理。该负责人说:“这样就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发放一体的市级统筹运行机制,增强了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可较好发挥‘减震器’的作用。试点成功后,将逐步在全省推行。”

  □记者李红实习生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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