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盲人可免费搭乘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44 浙江日报

  记者黄宏

  本报杭州12月19日讯(记者黄宏)今天,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就一起盲人诉求免费搭乘公交案(本报8月31日曾作报道)作出一审宣判: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持残疾人证的童丰免费乘车的要求,这种处理方法被认为欠妥。下城区法院裁定,杭州市公交集团在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童丰3元车票款,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都有盲人免费乘坐市、县(市、区)内公交和渡船的相关规定。杭州市也规定,盲人可以凭“特种乘车证”免费乘车,这是为保障盲人依法享有该项权利所作出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操作措施,公交公司在执行该规定时,应充分保障盲人作为社会困难群体的这项福利待遇。

  童丰在申请办理杭州市盲人免费乘车证时,因其所在的余杭区财政上未纳入城区体系,不符合办证条件未得到批准,客观上无法办理免费乘车证。法院认为,公交公司明知存在这类情况,在实践操作中应妥善处理,给予免费乘车待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