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丐帮”谁遇上谁头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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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58 北方晨报 |
没有相应的监管法规 说起“职业乞讨者”,没有执法权利的救助管理站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有执法权利的综合执法局、公安部门也同样感到“头疼”。 ■综合执法局:惟一办法“劝” 据鞍山市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刘晓东队长介绍,对于“职业乞讨者”,惟一的办法就是“劝阻”。上周日,该大队把一名来自本溪的“职业乞讨者”劝离了鞍山,此人编造故事,以可怜的身世博取人们的同情。刘队长说,大多数人都不听劝阻,由于没有相应法规,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所以执法难度很大。 ■公安部门:防止他们犯法 鞍山市公安部门表示: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但对那些把乞讨当成“职业”的人,根本不在救助站救助的范围之内,即使送去了,也是徒劳。公安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管理,不让他们犯法。 ■救助站:双方互相拒绝 据鞍山救助管理站刘恩智站长介绍,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符合这些条件的主要就是在城市街头经常看到的流浪、乞讨人员。但是对于职业乞讨者,以后救助站将拒绝救助,而且他们也拒绝被救助。明年,国家有望出台新的《治安处罚条例》,将对行乞者强行要钱、抢钱行为做出具体处罚规定,这样,也弥补了这方面的法律空白。 本报记者 刁巧云 都红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