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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逼一女士待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19日讯(记者严玲玲)因为患了红斑狼疮,在省城某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女士被通知待岗3个月,其间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将面临下岗。今天,万般无奈的她给本报打来电话求助,希望能够通过本报采访到相关专家并告诉读者,红斑狼疮不会传染,如果病情稳定的话,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生活。

  据梅女士(化名)讲,今年3月份左右,自己的脸上开始出现红色斑块,经确诊为系统

性红斑狼疮。在北京治疗了一段时间,病情趋于稳定后,她马上回单位工作。此时她却发现,由于自己的病情,同事都有意无意地疏远自己,害怕被传染。最近领导也通知自己待岗,并说明待岗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没有接收单位,她就要下岗。为此,梅女士感到非常委屈,“医生都说我现在病情稳定了,而且治疗后,工作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也没有要求单位给予任何照顾。况且红斑狼疮也不是传染病,为什么单位要对我作出这样的决定”?

  为此,记者采访了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指出,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那么,单位一般会根据工作年限给予1-24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治愈或者病情稳定,不影响工作的,可以继续工作。

  据省城一治疗红斑狼疮的资深专家林教授介绍,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慢性病毒感染、遗传、激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所引发。与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相比,比较少见,因此很多人对此病不理解,担心会传染。其实正常人与病人接触时,根本不必有被传染的恐惧,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缓解稳定期,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参与正常人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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