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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房产广州将征20%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2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9日电买房“利润”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广州近日出台一打击“炒楼”的措施。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房产可实行据实征收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房产原值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可根据税法的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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