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入校13天 退学不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31 贵州都市报

  学校:学生进校后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算

  教育局:中途退学国家没有相关退费规定

  金黔在线讯 一学生在四川外国语学院贵阳附中读了13天后,因身体原因和认为在该校学习效果不佳而从该校退学,当家长找到校方要求退还部分学费时,遭到校方的拒绝。校

方的理由是进入该校就读的学生,不足一学期按照一学期计收学费。

  据家长赵女士介绍,11月7日,她送孩子到四川外国语学院贵阳附中高三补习班补习。当天,她向校方交了总计3650元的费用。校方告诉她,这些费用包括1500元的学费,1000元的代管费,900元的伙食费(3个月),250元的补课费。孩子在该校读了13天(其中有两天学校开运动会并未上课),到11月20日,孩子因身体原因及感觉在该校的学习效果不好,就提出退学回家乡都匀复读。赵女士认为,孩子在学校才读了13天,学校应该退还部分费用。11月22日,她找到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让她12月15日再到学校来退费。12月15日,她赶到该校找到一名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却直接告诉她,她孩子的费用一分不退。因为学校有规定,对于入学不满一学期的学生,所收费用要按一学期计算。“才读13天,就要收一学期的费用,这未免太霸道了吧。”

  12月19日,记者到四川外国语学院贵阳附中对此进行采访。

  该校一名姓肖的副校长告诉记者,按照惯例,这种情况学校一般不予退费,学校确实有不满一学期就按一学期收费的规定。由于该校校长已经回成都,目前不能接受记者采访。

  据了解,该校目前有5名学生属于中途退学,均没有得到退费。

  据贵阳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学生中途退学或转学,所交费用是否退还,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一般都是通过家长与学校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教育主管部门从中协调。

  作者:罗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