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校园辱骂女生 被判名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29  检察日报

  因怀疑某女子与自己的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就到该女子的女儿所在学校当众侮辱其女儿王某。12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某向原告王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

  2004年12月8日,家住焦作市西环路焦西矿的郑某,因怀疑王某之母与其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就到王某所在中学教室门前侮辱王某,后又跟随王某到操场继续谩骂,引来百余名学生围观。郑某为此被派出所给予行政罚款100元。后王某告上法庭,要求郑某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编辑:SN028)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