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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首次开启未欠薪企业可领回“诚信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37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孔祥林)建立两周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首次开启,昨日,市建委下发《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表示将把预付的“保证金”返还给诚实守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不存在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单位工程项目。从今天开始,诚信、质量过硬的不欠薪企业可持相关证明到建管部门领款。

  据悉,此次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凡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存

在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可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科室审查合格后予以返还。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提交的资料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发票或施工企业收到工程款收据;记录工人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的农民工花名册;经本人签字、盖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建筑业劳动合同》;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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