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天等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42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天等讯 日前,天等县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领导干部确因特殊业务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

体研究同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报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备案。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公示制度。领导干部凡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驾驶公务用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擅自驾驶,甚至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的,一律按违纪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从严处理,同时必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对领导干部驾驶证照的发放和管理,严肃查处考证、发证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把关不严行为。

  (赵善慧)

  责编:谢寿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