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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案关键人物黄俊杰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4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19日讯 王文波 因没揽到业务就索要所谓的“补偿费”,采取签订虚假委托服务合同的手段,收受人民币共计400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俊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被告人黄俊杰因未能承揽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9年

至2001年度人民币3亿元设备租赁业务,与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于大路(另案处理)共谋,利用于大路负责设备租赁业务的职务便利,由于大路出面,以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禾公司)若想独自承担全部租赁业务,就要以为竞争对手支付补偿费为名,向承揽该项业务的美禾公司索要“补偿费”

  人民币400万元。黄俊杰为了隐瞒其和于大路共同索要该款的事实,指使他人假冒深圳市恒明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采取与美禾公司签订虚假委托服务合同、伪造委托付款书等手段,收受美禾公司人民币400万元。

  法庭上,黄俊杰声称自己是双重国籍身份,对此,法院经审理查明,确认黄俊杰为中国公民,不承认其具有伯利兹国国籍。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俊杰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黄俊杰的辩护人李晶、许兰亭提出黄俊杰无罪的辩护意见,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宣判后,黄俊杰表示将上诉,并写下了“量刑过重,我要上诉”的上诉状。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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