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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网游装备被判盗窃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56 南方都市报

  小凡(化名)表情复杂地离开法庭。昨日,20岁的小凡因窃取、出售他人的网络游戏虚拟装备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盗窃罪,单处罚金5000元。法院认定,虚拟装备应属玩家所有的私人财产,与有形财产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应受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许冰摄

  A06-A07·第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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