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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地区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 邀请公告之补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09 南方日报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珠海地区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

  邀请公告之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下称“东方”)为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实现现金回收,拟以要约邀请的方式转让在广东省珠海地区的不良资产包(以下简称“不良资产包”),该不良资产包包括:(1)东方对债务人享有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涉及主债务人共63户,债权本息总额截至2004年12月20日止折合人民币226,378.08万元(注:自2004年12月20日起至今,东方自其中四户债务人处收回现金合计人民币1,015,176.76元,该等回收款项不包含在本不良资产包内);及(2)与抵债资产相关的可通过协议转让的权益(抵债资产共6项,抵债金额合计人民币19,194.86万元)。

  就上述不良资产包的转让事宜,东方曾于2005年12月4日在《南方日报》刊登《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邀请公告》,并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网站(www.coamc.com)上公告本次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邀请事宜,诚邀各界意向投资者参与本不良资产包的竞买。

  在公告期内,潜在投资者反映在预定的时间内难以完成对不良资产包的调查工作。为体现公平竞争、给予投资者充分的时间开展调查工作,东方公司决定将本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邀请的公告期延长15日,即从原预定的2005年12月4日至2005年12月18日延长至2006年1月2日。意向投资者提交要约邀请文件的时间相应的延至2006年1月5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意向投资者所缴纳的保证金最迟应于2006年1月4日到达东方帐上。其他事项以东方于2005年12月4日在《南方日报》刊登的《不良资产包转让要约邀请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2005年12月20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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