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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改”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20 生活报

  新京

  日前,建设部等八部委发布“热改”意见,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

  福利化的供暖体制由来已久,它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因此,“热改”

势在必行,供热商品化也是大势所趋。不过,“热改”的目的应当是提高公民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资源浪费,只有实现这些目标,“热改”才能证明是成功的。

  从一些城市的“热改”试点情况看,建议注意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取暖需求。如果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能与取暖成本同步提高,那么这些家庭供暖费的支付,很可能出现困难。

  考虑补贴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本来在城市中就处于弱势地位。在供暖商品化改革之后,取暖费用很可能通过房主转嫁到租房者身上,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保障供热市场的有效竞争。目前,大多数城市的供热企业仅有一家,处于事实上的垄断状态。而在垄断状态下,企业会千方百计要求提高供暖收费标准,而不会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因此,“热改”必须引入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热改”必须充分估计到促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出台改革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力争通过“热改”,实现节约资源、提升社会福利和改善社会公平的多重目标,让这项改革成为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成功之举。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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