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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案件房客身故可获赔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20 南方日报

  东莞国内首次大规模试行出租屋业主出钱为租住人员投保

  凶杀案件房客身故可获赔3万

  长安、樟木头两镇试点,保险费每份10元,房客每人最多有3份期限为1年保单

  本报讯(记者/周智琛通讯员/温志均王培琦)从即日起,东莞市长安、樟木头两镇将试行《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出租屋业主将按租住人员数量为房客进行实名投保,一旦房客出了事故,经认定后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赔偿,凶杀案件租住人员身故可获赔3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获悉的。

  据悉,这种出租屋管理办法在全国还没有大规模试行的先例,取得经验后将在东莞全市正式实施。

  方案之出台背景

  租住人员约200万占全省三分之一

  据介绍,东莞现有登记在册出租屋25万幢套,租住人员约200万人,约占全省三分之一。近两年来,发生在出租屋内因凶杀案和意外事故身亡人员约有近100人,伤残一大批,为了解决破案经费,各镇区公安部门对屋主一般收取一定数额的办案经费,增加出租屋主的经济负担。

  为降低出租业务风险,维护出租屋主及租住人员合法权益。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办公室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并与多家保险公司反复磋商,拟定了《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

  由于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没有先例可鉴,为慎重起见,该办法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从即日起开始分别在长安镇、樟木头两镇开展试点工作。

  而在东莞全市,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将全市32个镇区按出租屋数量和租住人员数量进行均衡,分为6个片区,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在各自抽签确定的片区内开展业务,避免出现管理工作混乱和市场恶性竞争的现象。

  为使租住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中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同时达到进一步完善保险工作机制的目的,东莞市将设立公共保险基金。

  方案之投保过程

  投保出租屋内

  所有租住人员须有暂住证

  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屋业主均可作为投保人,以其出租屋内的租住人员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出租屋内租住人员人身保险。

  出租屋业主为租住人员投保本保险时,必须办妥房屋租赁证且按规定纳税,同时该出租屋内所有租住人员都已办理暂住证。

  在投保程序上也不繁琐,出租屋业主或经办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租住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房屋租赁证或备案登记回执,到所属镇(区)管理服务中心代办窗口为租住人员办理出租屋内租住人员人身保险业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受益人凭《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凭证》及有关理赔资料,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金给付申请手续。

  方案之赔付项目

  在出租屋内疾病身故可获赔千元

  据悉,在实施过程中,出租屋业主将按租住人员数量以实名投保的方式为房客买保险,保险费为每份10元,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风险因素确定投保份数,但房客每人总计不超过3份。

  投保后,租住人员一旦在出租屋内发生了意外,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疾病身故保险金额1000元,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3万元,凶杀案件身故保险金额5万元(其中房客获赔3万元,另2万元留为房主处理善后等事务),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金100元/日(最高以10天为限),身故丧葬费3000元。出租人办理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伤害保险时,被保险人最低保障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需接受出租屋主办理未办理赔偿的被保险人变更或增加被保险人手续,但不接受退保及退费手续。

  当出租人将出租屋改租给其他人时,投保人(出租屋业主)应在改租当天向所属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有关备案手续;当出租屋中途增加租住人员时,投保人(出租屋业主)也应及时办理被保险人投保手续。

  出租屋业主未能及时为租住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业务或承租人变更没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因此而导致新入住的租住人员在该出租屋内所发生风险事故,不属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其一切后果由该出租屋业主自负。

  方案之理赔手续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须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出租屋业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保险公司,同时向出租屋所在地的“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报告,请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及时到现场察看、处理、排险,并由管理服务中心或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索赔的依据之一。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的,由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相关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凭保险凭证办理保险金申请手续;须提供由出租屋所在地的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场所及原因的证明;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并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属凶杀案件的须提供东莞市刑警大队法医鉴定中心的尸检报告。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或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金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相关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出租屋业主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准备的索赔材料及理赔申请书,到各管理服务中心人身保险代办窗口提交理赔材料,由管理服务中心代办员转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专项理赔服务人员审核索赔材料,进行必要的查勘。属合同责任的,将在接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结付保险金交受益人;对拒赔案件,将在接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交给保险金受益人。

  图:

  为管理好出租屋,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杨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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