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店铺扰民究竟谁之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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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21 南方日报 |
布吉街道德兴花园楼下密布各种小门面 合法店铺扰民究竟谁之过? 律师:须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不合理开发规划 社区报料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深圳报料:0755-83266969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昨天,位于布吉街道德兴花园B区7幢的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楼下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各种小门面,有餐饮、五金加工、汽车配件等,尤其是汽车配件、汽车修理的店铺,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居民为此向有关部门投诉过,但事情总是解决不了。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由于物业公司并不具有这些商铺的产权,所以在管理上力不从心。类似楼下商铺扰民的问题,已经成为深圳许多商品房小区共同存在的现象。商品房商铺的经营范围该不该限制,该如何限制? 居民 连窗户也怕打开 接到报料后,记者昨天驱车来到现场,发现德兴花园面临西环路楼下确实有许多小商铺,记者粗略算了一下,在不到100米的距离内竟然有20家。看到记者,附近的一些居民纷纷围上来,一位姓王的先生气愤地说:“这些修理厂没有时间概念,接到生意马上就加班加点,电焊产生一些巨大的声音,噪音很大,晚上根本不得安宁。”记者在现场还发现,楼下的人行道上停满了待修理的汽车,行人不得不绕道而行。特别是在这些商铺留下的生活垃圾更让居民无法容忍。居民孟大爷告诉记者:“风一刮过来,维修汽车的味就全都刮到我们这边来了。我住在里面的那幢楼都已经熏得够呛了,现在连窗户也不敢打开了!” 老板 签订合同并没有写明经营范围 昨天一些居民向记者透露,他们曾向当地环保与城管部门反映过多次,但是,商铺对城管执法队的清理似乎已习以为常。德兴花园管理处副主任杨敬辉告诉记者,物业管理公司曾召集那些商铺的老板开过许多次协调会,让他们撤出小区,但结果他们都不愿意。事情就一直这样拖着没有解决。 记者随后采访了那些开店的老板,得到的答复是,开店是对周围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他们是交了房租的,当时与房东签订合同时,合同上面并没有对铺子营业范围进行限制。 据了解,这些商铺在开发商移交楼盘的时候就已经卖了出去,商铺的产权所有者又将商铺出租,由于物业公司并不具有这些商铺的产权,所以在管理上力不从心。 工商部门 我们并没有规定一楼不能开店 商铺是否是非法经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德兴花园楼下的商铺都挂有工商营业执照。那这些扰民的小商铺又是如何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呢? 市工商局注册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硬性规定住宅楼一楼不允许开店。如果需要在小区里面开设饮食店之类的,需要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再就是看其用途是否是商业用途,如果是商业用途那是可以开店的。”那么,德兴花园楼下的商铺是否属于商业用途?杨敬辉给了我们肯定的回答:当初开发商设计的图纸一楼就是作为商用,售楼时也是按照商铺卖给小业主的。由此看来,小商铺在开发规划时,就存在不合理。 律师 须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居民应如何从源头上解决这种合法又不合理的状况?记者昨天采访了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资深律师黄道义,黄律师长期在深圳处理物业纠纷案件,但对此也感到困惑,“对于商用性质没有一个明确的性质,开餐厅,甚至开诊所可不可以,没有限制,既然是商业性质,只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开诊所或开餐馆,是不违法的。”黄道义认为,在开设过程中可以加强政府管理,比如要开餐馆,在内地有的地方就采取这种措施,要在楼下的商业用房做特殊的用途,比如有噪音的、有污染的,一定要经过这个楼上4/5的业主签名同意,否则是不许开的。“如果政府在这一个过程中加强监管,我想这个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报料人:赵先生报料费: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