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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联一号案”五人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22 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作案56起,身负9条人命,昨天,“串联一号案”6名抢劫杀人犯中的5人被判处死刑。

  9月12日,王焕兴、张天子、闫树、乔兴义、孟令福、李男等6人在沈阳中院受审。

  作为团伙首犯的王焕兴第一个出庭受审,“起诉的案子少了,我们作的案比这多,真低估我们了。”最后一个受审的闫树还当庭要求检察官回避,同时还大骂律师:“他是干什么的?你们给我请律师和我商量了吗?”法院宣布,为他另找律师,并延期审理。

  2003年10月至12月,沈阳市康平、法库连续发生3起入室杀人、抢劫案。2002年至2004年1月间,发生在铁岭、抚顺、吉林等地的20余起入室杀人、抢劫案浮出水面。“串联一号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在50多页的判决书上,描述了他们的累累罪行,郊区县的储蓄所、变电所、邮局、学校等地,都成为他们疯狂作案的场所。其中,21所学校被抢劫、盗窃过,他们甚至连中学里价值10元的充电器都偷。从1997年到2004年,他们连续杀害9人。

  法院以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罪分别判处王焕兴、张天子、闫树、乔兴义、孟令福死刑;李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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