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堵河道 虾农受损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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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2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丘源源)18日傍晚,中山市石岐区岐头社区和厚兴社区的8户养虾专业户与河道施工方的损害赔偿纠纷,经过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两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施工方赔偿养虾专业户500亩虾鱼的损失共15万元。 据石岐司法所卢庆洲所长介绍,11月21日,中港二航局在中山市岐头河拾荒地河段进行河坎砌石施工时堵塞河道,影响河水流通长达10余天,致使下游养虾的8户专业户共500 亩水面虾塘水质变坏,扼制了虾鱼的生长。12月初,养虾专业户就损害赔偿问题与施工单位多次磋商,由于双方认可的赔偿数额悬殊过大而未达成和解协议。众专业户为此到司法所投诉。卢庆洲与两位同事接到投诉后赶往事发现场调查,劝导双方当事人,建议双方相互作出让步。 18日下午,卢庆洲等再次到现场调处。经过认真分析和耐心劝说,双方同意按每亩水面每天长3斤虾、每斤14元、8天时间计算赔偿,共计赔15万元,由施工方在12月31日前将现金15万元交付给8户养虾专业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