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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大桥:提前40年成“危桥”没有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43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2月20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高友清

  设计使用寿命50年、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湖北钟祥汉江大桥,仅运行10年便成为“危桥”,今年9月不得不拆除重建。令人费解的是,从4年前该桥出现

险情到拆除重建,其工程质量问题迄今无人承担责任,而原先参加该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再度参加拆除和重建大桥的投标。为此,湖北省委领导日前批示要求严查有关责任人。

  检测报告披露“主桥箱梁腹板开裂”

  汉江大桥曾是钟祥人引以为荣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当初交通部门竣工验收时的结论是工程质量等级优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大辞典》如此介绍这座大桥:“湖北省级公路皂当线上的特大桥梁。1990年10月28日正式奠基,1993年11月18日竣工通车。桥梁总长1584米,宽12米,造价5650万元。大桥宏伟壮观,造型简洁流畅……”

  到2001年,省交通部门就发现了桥体有裂缝。2004年,大桥“病症”加剧,湖北省交通厅公路局委托交通部公路科研所进行检测后,定性为“危桥”。2005年3月,大桥完全封闭,禁止通车行人。过往人流和车辆只有改道从数百米外的渡口乘轮渡过江。

  钟祥汉江大桥主桥有5个桥墩,连续有5跨,分主跨、边跨和次边跨;主桥桥墩上用水泥和钢筋浇筑成一块块矩形箱梁,一块块箱梁相接,形成430米长的主桥桥面。

  交通部公路科研所的检测报告表明,大桥主桥箱梁腹板开裂,中间三跨跨中底板横向贯穿开裂,且仍在发展;两个次边跨下挠严重;混凝土劣化严重;箱梁接段质量较差,箱梁顶板开裂渗水;抽查的底板纵向预应力管道未见压浆;预应力钢束有断丝、滑丝现象,部分钢筋锈蚀严重。大桥目前荷载等级远低于原设计标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一项质量等级优良的工程为何如此短命?据中国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桥梁专家蔡云标分析,大桥建成之初混凝土未劣化,钢筋没锈蚀,强度还较高,能满足动静载试验的承载要求。后来桥体混凝土出现裂缝,钢筋开始氧化锈蚀,混凝土出现劣化,强度降低,大桥的承载能力减弱了。除了车辆超限超载加速了大桥的衰老,桥梁耐久性不够的根本原因在于质量缺陷。

  重建“危桥”就可以逃避问题与责任么?

  在这座大桥的总投资中,钟祥市(当时为县)政府投资约占五分之二,其余为上级交通部门投资,但钟祥市却是大桥的业主,当记者问及谁应为大桥承担质量责任时,钟祥市政府一位负责人只是说“专家们有意见”和“我们要为钟祥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便不再深谈。

  几位当地干部私下对记者说,市领导也不好多谈大桥的质量责任,原来建桥的大部分投资是上级交通部门的,再说现在建新桥上面已答应不要钟祥市政府出资。

  据钟祥汉江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志强介绍,这次拆除和重建大桥主桥所需的3400多万元,全部由交通部门以统收统贷方式筹款。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说,水利、交通和铁路等专业工程按部门归口管理,不归他们管。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则说,发现大桥有裂缝后,没有人委托质监站对大桥参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有关参建单位负责人也承认,省委领导同志批示以前,没人向他们问责。

  在武汉从事桥梁和高速铁路设计的几位专家分析说,钟祥市有求于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又不愿自己打自己的耳光,问责便成了一句空话。

  参建“危桥”的单位又来参加投标了

  今年6月,湖北省政府决定拆除和重建钟祥汉江大桥主桥,实施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时,原大桥建设业主单位钟祥市政府再次当业主。7月大桥加固处治工程对外招投标,大桥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再次参加投标。原监理单位以设计单位身份,与湖北省路桥责任有限公司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在招投标中中标。

  据武汉地区一些桥梁专家和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实行的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如交通局等)、社会监理和施工单位三个层面的质量监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直接责任,并受到责任追究;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责任,受到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限制在某个行业某段时期内不得参与招投标;施工单位要出资重新返修工程。

  大桥加固处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志强则解释说,依照我国《招投标法》,凡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当时没有哪个权威单位确认原参建单位有何问题,我们无理由否定他们的投标资格。

  此间专业人士指出,目前一些专业工程质量由部门行使行业监督,弄不好就会失去监督。专家蔡云标建议,可以借鉴审计监督特派员制度,中央也可在各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特派员制度,行使政府跨越行业和部门利益的统一监督。一旦质量监督特派员制度建立起来,无须“领导批示”,桥梁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会自然启动并落到实处,同时还能有效避免转嫁责任和虚化责任的问题。(完)

  【相关法规】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1.1施行

  记者30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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