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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骗子获刑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4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徐明显程华)本报15日独家报道了骗取客户见证费,省城知名律师卷入诈骗案事件。昨日下午,肥西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卷入此案的原安徽维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长江所作的见证书,成了法院判案的有力证据。

   肥西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茂林、唐轩豪、巫绪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骗取客户签订外贸购销合同,之后到安徽维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长江处作见证,从而骗取客户的见证费。其中,被告人韩茂林参与合同诈骗30起,数额54.653万元,被告人唐轩豪参与合同诈骗22起,数额43.871万元,两被告人参与合同诈骗的数额巨大;被告人巫绪华参与合同诈骗两次,数额2.96万元,数额较大。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3名被告人均积极退赃,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韩茂林参与的30起合同诈骗事实,有其所签名的合同书、许长江作的见证书、见证费收据及存根、收款收据、部分受害人的陈述、投诉、报案材料以及其本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证据确实充分。

  肥西县法院结合上述情况,判处韩茂林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唐轩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巫绪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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