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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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滕斌 实习生龙芳华)今天下午,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对外宣布,由于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除,经过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督促仍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长沙电脑城总经理陈建平被依法治安拘留。据介绍,陈建平也是该市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而被治安拘留的第一人。 长沙电脑城建于1999年,共23层,总建筑面积72412平方米,该大楼功能复杂,6楼 以上为商住楼,裙楼内有手机市场、网吧、办公室、农贸市场、餐饮和一些商业门面。今年1月7日,长沙电脑城被定为长沙市首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该市政府对其进行挂黄牌督办整改。1月17日,芙蓉区消防大队派员对长沙电脑城检查时发现,该大楼存在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派烟设施,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环行消防车通道等重大火灾隐患。芙蓉区消防大队于次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长沙电脑城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但因为资金等方面的原因,长沙电脑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根据长沙电脑城的实际情况,经过研究,7月1日,芙蓉区消防大队下发了《延期整改通知书》,同意延期至2005年9月30日。然而,11月16日,芙蓉区消防大队对长沙电脑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隐患仍未改正。 据了解,长沙电脑城是由金城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具体经营管理也由该公司负责,据此,芙蓉区消防大队决定对金城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并对直接负责人陈建平予以警告处罚。芙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对陈建平处以治安拘留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