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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毒贩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本报11月25日以《娱乐场所成了他们贩毒据点》为题报道的一起集团犯罪性质的特大贩毒案,昨天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申健为首的毒品犯罪集团和以湖南省武冈市人龙湘杰为首的毒品犯罪集团共15人受到法院判处,其中两大集团的首要分子申健和龙湘杰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初至2005年5月期间,申健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深圳向龙湘杰、庄春展等人买入毒品,运回宁波贩卖。他陆续组织了白宏达、王长海、姜丛新、王红斌、安心欣、康宏波、赵中华(另案处理)、王洪军、赵惠娜等人,向这些人发放工资,让他们拿回扣,指挥他们从事贩毒活动,逐渐形成了一个人数较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的贩卖、运输毒品集团。

  2005年3月中旬,申健与他人合伙在江东区未来大酒店开办娱乐场所“佰金翰宫会所”,以此作为贩毒据点,以商掩毒。为了贩毒和管理“佰金翰宫会所”所需,他对上述被组织人员分工:由白宏达充当副手,并由白宏达、王长海、姜丛新分别负责毒品的进货;由王红斌负责保管毒品;由安心欣、康宏波、赵中华负责贩卖;由王洪军、赵惠娜在管理佰金翰宫会所保安、公关期间为吸毒人员提供毒品。

  2004年初至2005年5月期间,龙湘杰网罗小叔龙文革、女友徐忠慧、女友之妹徐忠岩为贩毒作帮手,大肆向他人收购毒品,并在深圳市将大批毒品贩卖给申健等人。2004年下半年,申健还在龙湘杰处买得一支手枪、10发子弹,藏匿在宁波的住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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